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试点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对录取学生进行了全面的资格复查。经学院复查和发证机关证实,未能查到2020级春季临床医学专科2班何叶、谢晓虹两位学生入学时提交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信息,两位学生不符合入学要求。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经2021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拟对上述学生做取消学籍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本人于公示期内向韶关学院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陈述和申辩,并书面递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受理人:魏东金老师
受理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韶关学院医学院监察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6915255
韶关学院医学院
2022年1月7日